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5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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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解析
(2025第二期)
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
为统一规范执行标准,进一步加强交流,提升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水平。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织定期收集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反映的各类疑难问题、高频问题、典型案例等各类技术问题,并经过专委会各专业组专家认真地筛选、分类、整理及研究讨论,编制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5年版)。本《解析》为专委会技术指导意见,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参考。
本《解析》将在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公众号按季度分期发布,具体技术内容由专委会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与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专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tzwh006@163.com)。
一、建筑专业
01
关于某项目中电竞酒店定性问题和防火疏散参考——矛盾点在现有建筑中局部改造和装饰中,是否按歌舞娱乐场所执行。相关地方文件:《渝中区密室逃脱、剧本娱乐、电竞酒店和盲盒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截图为南京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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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某项目存在高层和超高层单体,高层及超高层电梯中的非消防电梯的电梯井(同类型)是否做每个井道的分隔。矛盾点:高速电梯的活塞风和噪音需要贯通电梯井,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要求电梯井道独立设置(6.3.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电梯井内不应敷设或穿过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及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电线或电缆等。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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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某2类高层住宅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设置为开敞走廊,在区域内是否能设置住宅的厨房窗(乙级防火窗)?
答:此平面图案例不应设置住宅厨房窗(乙级防火窗)。
相关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
第8.5.1条文说明,明确了可采用凹廊、阳台作为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故此应判定该凹廊、阳台区域即为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7.1.8第5条 除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出入口、外窗和送风口,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的管道井检查门外,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内的墙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等开口。明确允许开向前室的门、窗、洞口不包括本案例中的厨房窗。
二、给水排水
01
1.某住宅项目卫生间采用干湿分区布置时,洗脸盆与客厅相连,洗脸盆同层排水支管是否属于穿越住宅客厅、餐厅?
2.某宿舍建筑居住用房设置有洗涤盆、洗衣机,排水立管设在管道井内,且采用同层排水,此种情况是否属于排水管道设置在卧室、客房、病房和宿舍等人员居住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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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某项目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其地下室的配电间、弱电机房、运营商设备间、进线间等不宜用水灭火的房间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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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该项目生活水箱间毗邻消防水池,是否需要在水箱间与消防水池之间设置双墙?
答:不需要。
生活水箱间属于有严格卫生要求房间。建筑物内的生活水箱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为保障水箱周围的卫生环境,水箱间应无污染、通风良好。生活水箱间不应与厕所、垃圾间、污(废)水泵房、污(废)水处理机房及其他污染源毗邻。消防水池不属于上述有污染源的场所。
相关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3.3.17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及生活给水设施.不应设置于与厕所、垃圾间、污(废)水泵房、污(废)水处理机房及其他污染源毗邻的房间内;其上层不应有上述用房及浴室、盥洗室、厨房、洗衣房和其他产生污染源的房间。
04
某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一次设计时为餐饮商业(净高小于8米),喷头选用K80快速响应喷头;二次装修设计时明确为服装店,且设有服装库房(喷淋按仓库危险II级取值)。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按《喷规》GB50084-2017第6.1.1条将原有的快速响应喷头改为标准响应喷头。施工图审查时认为,将快速响应喷头改为标准响应喷头,降低了原有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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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某学生宿舍地上12层,建筑高度43.9米,属二类高层宿舍,已在宿舍公共活动用房、走道等设置喷淋。请问宿舍房间内需要设置喷头吗?
答:可以不设置。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中条文已明确了设置的部位,二类高层宿舍在公区设置喷头,可有效的防止火灾的蔓延。
相关标准:
1、《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
7.1.7 宿舍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设计。其中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
10.7.16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宿舍建筑,可仅在走道和公共活动用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电气专业
01
某项目总建筑面积43641.89㎡,地上5层,地下2层。本次装修区域为本项目的第3层(独立的防火分区,有3处疏散楼梯)。请问:图中示意的上人屋面(户外花艺区)出口上方是否需要设置疏散出口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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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某项目电气专业图纸上没有表达供暖空调系统中的自动室温调控装置,被电气专业审图专家判定违反《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3.2.24,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请问这属于电气专业违规吗?
答:不算电气专业违规,除非电气专业在图纸上明确该室温调控装置为非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3.2.24,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本条内容属于暖通专业,该本规范3.2供暖、通风与空调章节下相关条款,该室温调控装置属于暖通产品配套定型产品,由暖通专业选型确定,不属于暖通专业向电气专业提资需要电气专业设计或选型范畴,因此电气专业图纸上如果没有表达该内容不能判定电气专业违规。
03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2.0.7条,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应满足人员快速报警的要求,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应至少设置1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屋面是否需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答:建筑专业的防火分区划分,没有屋面,因此屋面不需要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对防火分区是这样规定的。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 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0024-2022 4.1.5.2,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具备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的功能。这是否是必须在柴油发电机机组非消防保障段配电断路器上设置分励脱扣器,并通过I/O控制模块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实现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
答:是的,必须设置。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柴油发电机机组非消防保障段配电断路器上必须设置分励脱扣器,并通过I/O控制模块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为了经济,柴油发电机组容量的选择,往往是按消防负荷和非消防保障负荷的大者,而不是相加,所以在火灾时,为了保障消防负荷,必须切除非消防保障负荷。
05
对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附录A 消防电源中要求监测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3.3.8.2.2)
要求监测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两本规范规定不一致,以哪本规范为准?
答:建议结合两本规范进行设置(也即在监测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的同时也监测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岀线端)。
监测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能及时发现消防设备两路电源之一断电的情况。同时监测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岀线端也能及时发现双电源切换开关发生故障的情况(如工作段断电时不能及时切换到备用段等相关故障情况)。
06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需要对配电线路的温度进行检测吗?
答:需要对配电线路的温度进行检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3.5.2.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13.5.6,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宜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80%设定;13.5.7,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功能。特别注意的是规范规定的是对配电线路的温度进行检测,而不是对柜体的温度进行检测。如果在设计该系统时,只是对柜体的温度进行检测也是不满足规范规定的。
07
针对宿舍、旅馆建筑类项目,如配电箱安装在橱柜内时,针对配电箱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气专业可不可以不表达?
答:电气专业需要向建筑或装饰专业提资,并应在相关系统图或设计说明中明确表达:安装在橱柜内的配电箱应用隔板分隔在单独区域或在配电箱外加装防护板。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2.0.12 ,当居室(客房)内的配电箱安装在橱柜内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条文解释,由于橱柜内易燃物较多,为避免火灾隐患,橱柜内的配电箱应用隔板分隔在单独区域或在配电箱外加装防护板。)
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3.2.5条:“重要电信机房的交流电源,其负荷级别应不低于该建筑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若建筑物有特级负荷、一级负荷,建筑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是采用一级负荷还是特级负荷?以前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属一级负荷中的一种,建筑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采用一级负荷。
答:按特级负荷确定。具体供电措施应满足《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3.1.3。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3.1.1条把民用建筑用电负荷的分级分为特级负荷、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备注:本规范中的一级负荷没有提到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3.2.1把民用建筑用电负荷的分级分为一级负荷(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3.0.1 把电力负荷分级分为一级负荷(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09
对于大面积地下室而言,各楼栋的消防电梯的配电是否只能从相应变电所一一放射引至,是否可以采用按区域设置二次配电间,多栋楼的消防电梯由二次配电间的消防电梯总箱配电。
答:可以结合项目(如住宅小区)具体情况按区域设置二次配电间。二次配电间附近的消防电梯由设置于该配电间内的消防电梯配电总箱放射式供电。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13.7.5,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四、暖通专业
01
本项目为科研办公楼,地上11层,地下3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地下车库、设备配套用房及厨房区域。 地下室其中一个防火分区的功能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及厨房区,其他防火分区的功能均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
问:该地下室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是否可共用?
答:《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4 条规定:“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该项目中地下室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及厨房的防火分区内的楼梯间,其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能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地下、地上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地下室其余防火分区的功能仅为车库、设备用房,其楼梯间受建筑条件限制时,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共用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3.4 条的相关规定。
02
本项目为某综合医院,地上13层,地下2层。裙房有两部消防电梯服务地下室B1、B2层及地上一、二层,该消防电梯前室地上2层设可开启外窗自然通风,地下室均设置加压送风系统;另有一部防烟楼梯间仅服务地下室,该防烟楼梯间设加压送风系统(前室不送风)。一层多功能厅(防火分区1-1)、餐厅区域(防火分区1-2)分别设机械排烟系统,以上排烟风机、加压送风机均设于裙房2层屋面。如下图:
地下室平面截图:
一层平面截图:
一层防火分区截图:
裙房二层屋面:
问: 目前设于二层屋面的排烟风机排烟出口与加压送风机进风口的距离不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3.5条第3款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版)第12.2.14条、第12.3.30条所规定的间距要求,但是考虑到消防设计是“针对只有一个防火分区火灾”为设计依据的,本项目中为一层防火分区1-1、1-2服务的机械排烟系统,与为地下室防火分区服务的加压送风系统,不是同一防火分区,其排烟口与加压送风口之间的距离是否可以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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