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出台十措施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
1月30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 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从采购力度、加班补贴、税费减免等十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加班加点、 满负荷生产, 尽快扩大产能, 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 生产,坚决打好疫情防 控阻击战。
采购力度方面, 要求各级政府及时安排 应急物资采购资金,加大采购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力度。
加班补贴方面, 明确凡涉口罩、 防护服、 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 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 将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中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税费减免方面, 对于纳入支持的疫情防 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疫 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或按其缴纳额, 通过财政支出方式, 予以全额补助; 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 免除。此外, 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注 册疫情防控所需产品主动上门服务,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予以 免除。
十条措施还进一步加 大奖补力度,明确加大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支持,支持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加大疫情防控 新产品研发攻关,支持 有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符合相关情况的,可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给予对应额度50%的奖补支 持。
同时, 要素保障、 物流运输等方面也建立 了相应的“绿色通道”。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扩产, 全省建立“一厂一组” 驻厂联络制度,专人专 班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 加强物流运输保障, 对疫情防控物资、 原辅材料、 生产设备等紧急物资, 开辟物流“绿色通 道”,保障疫情防控物 资运输顺畅。
十条措施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