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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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
近日
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
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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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以及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876号)取得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以下简称:换领资质),2024年9月1日起可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
二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我厅不予受理,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予延续。
三
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其资质证书上“换领资质”与“非换领资质”可同时申请延续,也可分别申请延续。同时申请延续的,资质证书上所有资质项须一次性申请;分别申请延续的,“换领资质”项或“非换领资质”项须分别一次性申请。
四
“换领资质”与“非换领资质”同时申请延续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申请“非换领资质”延续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换领资质”有效期不变。申请“换领资质”延续的,若企业仅有“换领资质”,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若企业另有“非换领资质”,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资质证书有效期以“非换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准。
五
申请我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不含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标准要求;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承诺内容负责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延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由市、州(扩权县)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文件原文。
编辑:杨佳丽 | 责编:钭海军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题
(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
1问: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如何申请?
答: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876号)取得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以下简称:换领资质),2024年9月1日至“换领资质”有效期内,可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
答:企业根据资质证书有效期及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延续申请,在申报系统中统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勾选申请延续资质项,相对应逐项填报相关人员申报信息,并按“四川政务服务网”我厅“勘察资质延续”或“设计资质延续”办事指南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有关模板在延续办事指南中下载)。企业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承诺内容负责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问: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5问: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人员使用上有什么要求?
6问: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如何审核?
7问:企业申请资质延续时,若有部分资质项不满足延续标准要求,该怎么办?
8问:资质延续申报时,所有资质项须同时提出申请吗?
答: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企业具有6项资质,其中4项“非换领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项“换领资质”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1)企业申请6项资质同时延续,若2024年9月30日审核批准,则更换为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资质证书。
(2)企业选择申请4项“非换领资质”延续,暂不申请2项“换领资质”延续时,若2024年9月30日审核批准,则更换为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资质证书,2项“换领资质”有效期仍标注为2025年5月31日。
11问:其他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