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川设协【2017】22号
各市(州)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会会员单位(工商注 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的勘察设计从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强烈社会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二)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 8年(含研究 生就读期间)以上,并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年龄可以放宽,但不能超过45周岁。
(三)曾担任过有较大影响 力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设计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四)在技术创 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有较强的能力,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
(五)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 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二、申报材料
《四川省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两份。具体申报材料见申报表《填表说 明》。
三、申报要求
(一)国家国资委及省国资委所属勘察设计企业、省工商注册登记的无主管勘察 设计企业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我会;
(二)各市(州)勘察设计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州)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统 一推荐报送;若当地无勘察设计协会的,可由我会市州工作委员会统一推荐报送;
(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我会。
四、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朝龙
邮 箱 : 244316458@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36号(四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楼603室)
邮 编:610041
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
&n bsp; 2017年8月7日





